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防范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doc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