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北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回<河南豫北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废处理项目>的函》收悉。
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撤回《河南豫北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废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你公司应对《报告书》中项目建设内容和相关评价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特此函复。
2021年3月30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