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古城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回<商丘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商丘古都城城湖清淤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收悉。
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撤回《商丘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商丘古都城城湖清淤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应明确项目引调水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内容介绍;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黄河流域人工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1〕602号),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环境影响分析。
特此函复。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