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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035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1-03-1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2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1〕2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2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21年2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三门峡、南阳、济源。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焦作、开封、濮阳。

  (二)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

  与1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濮阳、安阳、周口。

  与1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3名,由低到高依次为:许昌、平顶山、洛阳。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驻马店确山县、新乡卫滨区、洛阳栾川县、许昌建安区、洛阳洛宁县、三门峡卢氏县、信阳商城县、驻马店正阳县、洛阳嵩县、南阳鸭河工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开封杞县、平顶山宝丰县、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顶山叶县、开封尉氏县、新乡获嘉县、濮阳华龙区、南阳内乡县、新乡延津县、洛阳吉利区。

  (二)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1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濮阳南乐县、濮阳范县、安阳汤阴县、开封尉氏县、焦作博爱县、南阳鸭河工区、许昌建安区、新乡长垣县、安阳滑县、驻马店新蔡县。

  与1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10名,由低到高依次为:平顶山叶县、信阳息县、南阳镇平县、新乡新乡县、许昌禹州市、洛阳吉利区、新乡原阳县、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内乡县、新乡延津县。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地方政府进行警示。分别为:开封杞县、平顶山宝丰县、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顶山叶县、濮阳华龙区、南阳内乡县、洛阳吉利区7县(市、区)。

  2021年3月17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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