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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环境督察 推进生态强省建设

来源:河南环境发布时间:2021-02-28 17:20打印页面

  2月26日,省生态环境区域督察新任职人员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会议召开,宣布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第一至第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同志的任命,解读《河南省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管理办法(试行)》,安排部署有关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莹出席并讲话。

  会议强调,2021年是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督察工作的开局之年,新起点,新征程,要做好打硬仗、打苦仗的准备,共同努力,不断探索,锐意创新,积极作为。一要加强学习。既要学好党的理论知识,又要学精业务知识;既要引导好干部自学,又要组织好集中培训;既请进来讲,又要走出去学。要重视实战练兵,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以干代训,大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二要打好基础。系统梳理区域情况,建立基础档案,认真核查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12369投诉信访举报件办理等情况;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全面推进能力、制度、基础设施建设。三要理顺机制。建立完善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严格落实周报专报制度,强化工作调度,形成督察合力。四要规范行为。规范督察工作,以暗访为主,坚持“四不两直”,摸实情、求实效;规范追责问责,做到严肃、精准、有效;严肃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五要统筹谋划。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各区域督察办要分别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年度重点工作顺利实施。会上,印发了《2021年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的通知》,6个区域督察办主要负责同志简要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及相关意见建议。

  厅人事处、省生态环境厅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全体人员、6个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主要负责同志及新入职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督察办 刘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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