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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017 分类:
发布机构: 法规处 发文日期: 2021-02-03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  号: 豫环文〔2021〕20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向省委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提醒通知》要求,现将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我厅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持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厅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依法治污,将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及时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建立健全由厅长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机制,制定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将我厅牵头承担的10个方面27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责任处室、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并加大督导力度,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二是落实责任机制。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强化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每年组织对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督办,对依法行政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督促整改完善,有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落实。三是提高队伍能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治教育培训,利用“环保大讲堂”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培训,先后举办生态环境专题研讨、岗位培训、新法新标培训等多次各有侧重的培训活动,有效提高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

  (一)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依法科学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为世界抗疫提供中国方案。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短板,确保了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落实,同时迅速组织专家编辑出版《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弃物处理读本》,被生态环境部在全国抗疫一线推广,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向世界上187个国家和地区推荐,并专门致函我厅表示感谢。二是推进实施专项治理,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全面开展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入河排污口、涉水企业、农村生活污水等排查整治,持续深化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区、保护地生态保护工作。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首次采取无人机航测协助执法方式,绘制了黄河生态环境污染源图谱,发现和移交查办问题线索8175个。2020年,省辖黄河流域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94.4%,好于国家下达目标27.7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流域内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数量持续增加。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坚持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环评审批与监督执法,主动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建立环评审批正面清单,48个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零跑腿”和“不见面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日和30日压缩到15和8个工作日。

  (二)生态环境制度体系不断夯实。构建系统完善的生态环境法规和制度体系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和基础。一是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不断健全。起草了《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顺利通过省政府审查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已提交省政府审查。二是“两法衔接”机制更加高效。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方面建立了更具操作性的联动机制,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公检法部门的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三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制定了《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违法行为相似、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当。四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出台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制定了7个重点行业地方排放标准,完成了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五是环境经济政策导向作用逐步显现。建立健全了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配套办法,印发了《关于推进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已启动了18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金额合计15229.83万元。2020年6.5环境日期间,濮阳市人民政府作为赔偿权利人,市长当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引起生态环境部领导高度关注,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营造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良好氛围。加快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对8279家企业和1021家生态环境服务机构进行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在环保信用承诺审批、环保项目资金、企业信贷、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及促进企业积极整改违法行为等方面得到了应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依法科学决策机制不断健全。一是坚持做到依法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规范性文件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律师现场办公,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常态化把关。二是坚持强化科学决策。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智库建设,聘请专家团队开展生态环境的研判分析,严格落实《河南省环保专家库管理办法》,对涉及专业性的问题进行“专家会诊”,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三是坚持做好公众参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采取多种途径,主动争取社会公众、企业法人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

  (四)服务型行政执法持续深化。一是深化“企业服务日”、“一市一策”精准帮扶。逐市专题研究、分析困难和问题、制定帮扶措施,“一市一策”指导各地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地方高质量发展。2020年以来省厅和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了228次企业服务日活动,省厅本级共有236家企业参加并提出244个问题诉求,全省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共有10810家企业参加并提出问题8613个,现场给与答复解决。二是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4803个,对378个与疫情相关项目环评管理采取豁免、告知承诺制、先开工后补办手续等方式简化手续,全省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共3602个。三是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对纳入清单管理的3626家企业,可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视情免于处罚。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一是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公布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其中,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共84项(行政许可类8项、行政处罚类57项、行政强制类4项、行政检查类8项、行政奖励类1项、其他职权类6项),行政执法流程图24幅,明确执法范围、执法责任、执法依据,防止滥用权力,越权行政,严格落实省政府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职要追责。二是组织专项执法行动。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实行驻厂帮扶、暗访检查、异地执法、“一企一策”精细化管控,建立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清单,对42家A级企业、467家绩效引领和省先进性企业实施自主减排,严禁“一刀切”。三是持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坚持铁腕执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2332起,罚款4.62亿元,其中查封扣押523起、移送拘留113起、移送犯罪79起,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六)生态环境执法监督不断强化。一是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省级领导带队开展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持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二是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督。通过集中评查和日常抽查等方式,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把“双随机”纳入日常生态环境督察检查工作,做到“双随机”常态化。三是有效化解环境纠纷。2020年受理的16起向我厅申请复议案件已全部办结;我厅被复议案件7起已全部办结;行政应诉案件9起(一审案件4起,二审案件4起,再审案件1起)已经全部办结。畅通“12369环保热线”、信访、网上投诉,开通环保微信举报平台,认真解决群众环境诉求。

  三、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相对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污染防治攻坚过程中采取的应急管控等措施,在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的同时,势必会影响企业的短期经济效益,造成个别行政相对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理解。

  二是如何化解履行职责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好环境执法队伍、解决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履责后顾之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在制定生态环境部门尽职免责清单,促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尽职免责机制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

  三是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队伍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省基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相对薄弱,加之长期从事繁重的环境监管任务,缺少系统的学习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重实体轻程序、影响执法效果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推动落实,形成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二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持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法制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2021年2月1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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