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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领创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回<河南领创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高纯石墨碳材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已收悉。
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撤回《河南领创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高纯石墨碳材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你公司应进一步细化论证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核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并完善相关预测评价内容。
特此函复。
2021年1月22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抄送: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