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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1-01-1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12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1〕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12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20年12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三门峡、洛阳、济源。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鹤壁、商丘、开封。

  (二)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

  与2020年11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许昌、漯河、信阳。

  与2020年11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3名,由低到高依次为:南阳、济源、焦作。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洛阳孟津县、信阳息县、三门峡卢氏县、许昌鄢陵县、平顶山郏县、洛阳嵩县、信阳罗山县、新乡卫滨区、平顶山鲁山县、洛阳栾川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安阳汤阴县、平顶山舞钢市、商丘虞城县、濮阳清丰县、鹤壁浚县、濮阳范县、商丘柘城县、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三门峡陕州区、濮阳华龙区。

  (二)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11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新乡卫滨区、开封兰考县、信阳息县、南阳卧龙区、漯河源汇区、新乡卫辉市、周口川汇区、新乡新乡县、开封祥符区、焦作沁阳市。

  与11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10名,由低到高依次为:濮阳清丰县、商丘柘城县、三门峡渑池县、南阳方城县、鹤壁浚县、南阳新野县、安阳林州市、濮阳范县、新乡平原示范区、三门峡陕州区。

  三、预警提示及通报批评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以下地方政府分别给予警示和通报批评:

  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及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进行警示。分别为:安阳汤阴县、平顶山舞钢市、濮阳清丰县、鹤壁浚县、濮阳范县、商丘柘城县、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三门峡陕州区。

  对连续两个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濮阳华龙区。

  2021年1月12日

主办:水生态环境处                督办:水生态环境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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