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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1-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1-01-08
名  称: 关于对栾川等9县2020年空气质量达标和潢川县空气质量基本达标予以表扬的通报
文  号: 豫环攻坚办函〔2021〕5号 有 效 性: 生效

关于对栾川等9县2020年空气质量达标和潢川县空气质量基本达标予以表扬的通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栾川、汝阳、嵩县、洛宁、新县、商城、淮滨、卢氏、泌阳、潢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统筹推进、强化措施,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成效显著。特别是栾川、汝阳、嵩县、洛宁、新县、商城、淮滨、卢氏、泌阳等9县全年环境空气质量PM10、PM2.5、SO2、NO2、CO、O3六项因子浓度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实现二级达标;潢川县全年环境空气质量PM10、SO2、NO2、CO、O3五项因子浓度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PM2.5浓度基本达到二级标准限值,基本实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为全省各县(市、区)作出了表率,为全省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体现了当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四大班子的强力推动,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齐抓共管,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对此,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栾川、汝阳、嵩县、洛宁、新县、商城、淮滨、卢氏、泌阳、潢川等县取得的成绩予以通报表扬。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希望受表扬的栾川等10县继续保持攻坚势头,再接再厉,实现连年稳定达标,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全省其他县(市、区)积极学习借鉴上述10县先进经验,紧盯目标任务,强化措施落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争创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县。

  2021年1月7日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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