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度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2-31 15:00打印页面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共接收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交办提案68件(主办24件,分办20件,协办24件),承办件数占全部提案总数的6.2%,承办数量比2019年有大幅增长(2019年承办政协提案38件),连续居省政府系统办理数量前列,其中第1230313号《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水污染综合治理的提案》、第1230810号《关于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提案》、第1230214号《关于创新机制激发活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提案》、第1230132号《关于推进种养结合提高畜禽粪便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利用的提案》等4件提案被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列为重点提案进行督办,截至7月10日,承办提案已按照要求全部办理完毕。

  从办理提案数量看。今年我厅承办提案占比仍然较高,一方面体现了政协委员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关注,另一方面也充分说明了生态环境问题仍然是全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同时也充分体现出广大政协委员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群众关切,主动建言献策,通过提案汇聚各方力量,凝聚攻坚合力的担当精神。

  从办理提案内容看。基本涵盖了我省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全部内容,对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垃圾分类、垃圾资源再利用等问题都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这些提案既充分展示了委员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又反映了委员的专业能力素养,使我们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坚定了信心、明确了方向。

  从办理提案效果看。我厅以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多措并举,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上半年我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省PM2.5、PM10浓度分别为56、8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0.0%、22.5%;优良天数为116天,同比增加30天,尤其是3、4月份,优良天比率均达到80%以上,分别为83.9%、86.7%。1-6月,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73个,占77.7%,同比增加20个,增加21.3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同比减少1个,减少1.1个百分点,国家考核的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陶岔取水口及河南出境水质持续稳定在Ⅱ类以上标准,保障了“一渠清水永续北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良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可控。这些成绩的取得,与省政协领导、各位委员高度重视、监督支持和辛勤付出密不可分,更是大家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办理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建立了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厅办公室牵头协调、业务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形成了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和督办机制,确保每一件提案都能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有人督”。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严格按照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提案办理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坚持把办理过程作为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作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推动生态环境工作的动力。为了更好的加强同政协委员的沟通协商,在厅主要领导的推动下,我厅建立了政协委员活动室,不定期邀请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从组织领导、目标管理、办理时限、办理制度、行文格式上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召开厅长专题会,对提案所涉及事项进行明确分工,做到定领导、定处室、定时限、定任务、定责任,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办出成效。三是强化领导示范。厅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在党组会议上明确,厅级领导在提案办理工作中要起到示范作用,每位厅级领导要领办一件提案,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沟通,确保代表委员满意。按照厅党组决议,我厅建立了厅级领导领办政协提案制度,结合厅领导的职责分工,印发了《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建议提案领导督办清单》,明确了每一位厅级领导的责任,有力地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提案,厅主要领导亲自批阅、亲自研究、亲自推动、亲自督办,特别是针对1230810号重点提案《关于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提案》,我厅召开了经办处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会议,提出了明确的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分管厅领导具体安排、扎实推进,陪同省政协谢玉安副主席赴三门峡市、济源示范区开展走访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后,形成最终的答复意见,确保重点提案重点办,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严格过程管理,提高办理质量。坚持直面问题、实事求是,努力做到大问题不绕道、全力解决;难问题不推诿、合力解决;老问题不回避、尽快解决。办理前,坚持做到“三个主动”。一是主动确定目标。提出提案办理要实现三个百分百:即“按期办结率达到100%,与委员沟通率达到100%,委员对办理工作满意率达到100%”。二是主动研究问题。承办处室在受领提案任务后,要求准确领会委员们所要表达的真实意图,认真分析梳理提案案由,探讨办理的思路和重点,使提案的办理更加科学合理。三是主动开展调研。各承办处室采取先协商、先调研、先走访、后办理的方式,耐心征询提案者的意见建议,真正使委员们的提案发挥作用、办理意见付诸实施。办理中,做到“三方沟通”。一是积极主动与委员们沟通。承办人员通过电话沟通、登门拜访和联合调研等形式,同委员们进行全方位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办理情况。二是积极主动与交办单位沟通。积极与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督查室联系沟通,协调解决交办及改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是积极主动与承办厅局沟通。对于主办件,我们积极与其他协办单位主动联系,以我为主,群策群力。对于协办件,加强与主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并给予密切配合,及时及早提供协办意见,使办理答复更具针对性。办理后,做到“三项问效”。一是过程问效。厅领导及时协调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重点提案督办,带动提高整个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二是结果问效。各承办处室自我加压,努力实现双方的良性互动,确保答复中的具体措施得到落实。三是跟踪问效。对因条件不成熟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实行追踪办理,力求有进展、有结果。

  (三)紧密结合攻坚,确保办理实效。坚持以提案办理促进攻坚措施落实,以攻坚措施落实确保提案办理效果,使“委员提、部门办”的单行模式转变为“委员提、共同议、合力办、见实效”的沟通模式。今年我厅承办的68件提案中,涉及到大气污染防治的提案37件、土壤污染治理的25件、水污染治理的20件,这些都充分说明委员们提出了人民群众对蓝天碧水的渴望和美好生态、生活环境的关切,以及看不见的土壤污染对群众生活带来的实际影响等,这些提案的办理过程很大程度的促进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也促使我厅在提高书面答复质量的同时,认真兑现承诺,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提案办理实效,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2020年8月15日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