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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0-00216 分类:
发布机构: 财务审计处 发文日期: 2020-12-2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0〕224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的函

省财政厅: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74号)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15号)要求,我厅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进行了计算。2020年11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3425.5万元,得补3100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82万元,得补1594万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支偿得补情况详见附件,建议省财政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予以相应清算。

  附件1 2020年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表.pdf

  附件2 2020年11月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表.pdf

  附件3 2020年11月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2020年12月25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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