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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0-00215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0-12-25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11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0〕222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11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20年11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三门峡、济源、洛阳。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周口、商丘、开封。

  (二)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

  与10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济源、三门峡、信阳。

  与10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3名,由低到高依次为:周口、焦作、开封。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新乡平原示范区、新乡原阳县、南阳方城县、安阳林州市、许昌禹州市、三门峡卢氏县、许昌建安区、许昌鄢陵县、洛阳嵩县、洛阳栾川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周口扶沟县、周口川汇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乡新乡县、濮阳濮阳县、商丘虞城县、开封祥符区、新乡卫滨区、南阳卧龙区、濮阳华龙区。

  (二)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10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郑州荥阳市、新乡平原示范区、南阳鸭河工区、三门峡陕州区、濮阳范县、安阳林州市、南阳官庄工区、南阳新野县、新乡凤泉区、三门峡渑池县。

  与10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10名,由低到高依次为:鹤壁浚县、新乡新乡县、濮阳开发区、平顶山石龙区、濮阳濮阳县、焦作修武县、南阳卧龙区、开封兰考县、濮阳华龙区、新乡卫滨区。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及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地方政府进行警示。分别为:开封市;新乡新乡县、濮阳濮阳县、商丘虞城县、新乡卫滨区、南阳卧龙区、濮阳华龙区。

  2020年12月24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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