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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信阳市上天梯产业集聚区区域限批的公告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20-12-24 18:20打印页面

  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4月13日发布了《关于对部分产业集聚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区域限批的公告》(公告2018年 6号),对2017年底前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及在线监控设施的信阳市上天梯产业集聚区暂停审批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经过整改,信阳市上天梯产业集聚区已按要求建成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污水全部收集处理,达到解限要求。经研究,自即日起解除对信阳市上天梯产业集聚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限批。

  信阳市上天梯产业集聚区应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水污染防治要求,根据园区发展情况及时完善配套管网,确保建成区域管网全配套,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信阳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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