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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6个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

来源:河南环境发布时间:2020-12-22 16:37打印页面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仲田、新乡市市长王登喜在新乡市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揭牌。王仲田在讲话中指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实行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建设,研究批准设置6个跨区域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对推动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落实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发挥重要作用。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的挂牌成立,标志着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王仲田要求,区域督察办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扛起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要认真履行职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督察的“督政”职能和“利剑”作用,督促辖区内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进当地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全体督察人员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时刻保持廉洁自律意识,确保督察工作风清气正。要内强素质,外树形像,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用忠诚、干净、担当、奉献谱写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事业的新篇章。四要密切协作配合。开展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区域督察办和各市党委、政府共同承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区域督察办要主动加强与驻地各市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尽快熟悉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做到客观公正,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区域督察办设立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密切配合驻市督察办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河南、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新的贡献!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驻新乡市,督察郑州市、新乡市、焦作市。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驻开封市,督察开封市、商丘市、周口市。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驻洛阳市,督察洛阳市、三门峡市、济源示范区。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驻鹤壁市,督察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驻平顶山市,督察平顶山市、许昌市、南阳市。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驻驻马店市,督察漯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区域督察办主要负责派驻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察和督察工作,负责对派驻区域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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