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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组合拳”打赢攻坚战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措并举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中国环境网发布时间:2020-12-09 08:56打印页面

  “家里的空气净化器已经几年不用了。”家住北京的许女士2011年定居北京,这几年,她深切感受到了北京市空气质量的变化。

  蓝天白云常驻,是我国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以“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为例,8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约束性指标已提前完成。到今年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指标也将完成。

  这背后,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出的一系列“组合拳”。

  加强法治建设,治污有保障

  治污攻坚,完善法治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和严惩违法行为是关键一招。

  2013年,被称作“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正式实施。此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以及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加之之前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一系列严格法律制度的出台,使我国的环境治理法治体系日臻完善。

  资料显示,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元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就有11个项目涉及环境资源方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这个领域的立法项目增加到18个。

  在地方层面,截至去年年底,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已达1247件,治理与保护法制化进程明显提速。

  “最严”的环保法,需要最严格的执行。

  2015年,陕西省咸阳市环保局将原本20万元的罚款在79天之后升至1580万元,成为新环保法实施以及四个配套办法颁布之后,全国首张“天价罚单”。

  为加大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力度,最高法、最高检于2017年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是1997年刑法实施以来,最高司法机关就环境污染犯罪第三次专门出台司法解释。

  “两高”司法解释实施以来,各级公检法机关和环保部门依法查处环境污染犯罪,加大惩治力度,有力震慑了违法者,促进了企业守法意识的提升。

  数据显示,近3年来,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今年1月-4月,全国共下达处罚决定书2.8万份,而2019年上半年,这个数字是6.4万份。

  依法治污,我国除了完善立法、严格执法之外,同时还着力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建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明确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开展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一系列制度体系的建立,进一步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治污攻坚有了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强化经济政策,治污添动力

  治污攻坚,运用经济手段可以激发各方的内生动力。

  从国内第一个跨省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在新安江流域拉开至今,生态补偿机制已经拓展到包括空气质量在内的多个领域。

  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生态补偿财政资金投入已近2000亿元,享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域数量已达819个。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和广东等省市较早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等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企业,全国有28个省(市、区)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通过市场手段减排污染物。

  环境经济政策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推动作用,还体现在环境税收、环境保险等方面。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同年5月,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

  在绿色金融方面,2019年中国境内外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合计3390.62亿元人民币,发行数量214只,较2018年分别增长26%和48%,约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21.3%。

  在环境价格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下发《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钢铁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阶梯电价政策。

  在绿色消费方面,十部委出台《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其中的阶梯水价及新能源汽车补贴等多项政策,直接引导、影响着公众日常的消费行为。

  从生产到消费,从政府到企业再到公众,环境经济政策正在多环节、多层面发力。

  依靠科技手段,治污更精准

  治污攻坚,依靠科技手段才能做到“精准”。

  2017年下半年起,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派出28个工作组、500多人深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开展驻点跟踪研究。

  经过2000位专家近3年的不懈努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重污染的成因已经摸清,这些科研成果将进一步支撑区域空气质量改善。

  借鉴大气攻关的成功经验,2018年起,生态环境部组建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并派出专家团队进行驻点跟踪研究和技术指导,全方位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除了“最强大脑”的智力支持,更多科技手段也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

  在全国范围内,1436个监测点位基本上实现了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的有效监控。

  在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地区,3000多个小微PM2.5监测站,打开“天眼”,精准识别污染异常高值片区。

  为实施空气质量智能精细化管理,各地纷纷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内涵型减排”“精细化管理”“科技化支撑”“精准化治理”转变。

  除了大气,水环境的精准治理,也充分将高科技手段运用其中。

  2020年,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试点地区现场排查工作中,运用了更多无人机遥感航测、无人机红外热探测、探地雷达、潜望镜、管道机器人、快速检测试剂盒等仪器设备,实现了“空天地一体化”的科技排查大作战。

  加强法治建设,强调经济手段,依靠科技力量,我国在污染治理尤其是大气环境治理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在第四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理主任乔伊斯·姆苏亚对中国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国在应对国内空气污染方面表现出了无与伦比的领导力,在推动自身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也致力于帮助其他国家加强行动力度。中国领跑,激发全球行动来拯救数百万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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