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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9月28日拟对《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0-10-02 09:30打印页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环评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71-66309116

传真0371-66309116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现有制氢装置进行迁建技术升级改造,采用先进的水煤浆大型煤气化技术替代固定床制气技术,主要生产装置包括备煤、气化、变换及热回收、低温甲醇洗、液氮洗、氨合成、硫回收、PSA制氢、空分等装置和成品罐区等;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包括综合楼、中央化验室、中央控制室、变电站、循环水站、脱盐水站、污水处理、除氧站、化学品库等。项目建设规模为40万吨/年合成氨和5万m3/h氢气,同时副产硫酸。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备煤系统原煤筒仓粉尘经移动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排放,原料煤破碎粉尘经覆膜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气化煤仓废气经覆膜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除氧放空气、变换汽提尾气、低温甲醇洗酸性气送硫回收装置处理;低温甲醇洗尾气吸收塔尾气经脱盐水洗后高空排放;直燃炉废气经SCR脱硝后排放;硫回收尾气经双氧水洗涤后高空排放;氨合成惰性气体冷却器排气送火炬处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碱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气化废水、设备维修及清洗水、地面冲洗水、化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送厂区污水处理站(主体工艺为机械澄清+A2/O+高效脱氮)处理,废水经处理后与脱盐水站和循环水排水一起送至中水回用系统(主体工艺为砂滤+超滤+反渗透)进一步处理,再生水作为循环水系统补水,中水系统排水进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然后排入关庙沟,经灰河汇入沙河。

三、固废处理措施:气化粗渣和气化滤饼作为建材外售,变换废催化剂、液氮洗废吸附剂、PSA废吸附剂、空分废分子筛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变换废吸附剂、SCR废催化剂、氨合成废催化剂、硫回收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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