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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积极开展“保市场主体”专项检查 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来源:发布时间:2020-11-18 17:40打印页面

按照许昌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驻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纪委监委执纪监督四室,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保市场主体”专项监督检查。期间,采取了单位自查、查阅资料、深入企业调研、开展调查问卷、座谈了解、约谈提醒、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通过检查发现,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市关于“六稳”、“六保”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为引领,紧密结合许昌实际,科学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控,积极开展“五送”和企业帮扶活动,精准推动“一厂一策”治污,依法实施重污染天气管控,较好地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两不误、两促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了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监督用好政策——帮。监督落实中央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有关政策,出台了《许昌市实施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0年)》(许环攻坚〔2020〕2号)、《许昌市七个行业绿色化改造技术指南及污染物近零排放限值(试行)》和《许昌市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方案》(许环办〔2020〕32号)和《夏季臭氧防治帮扶实施方案》《秋冬季管控驻厂帮扶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全市电力、钢铁、水泥、焦化、碳素、再生金属、工业涂装等行业的90家重点企业开展了绿色化改造,1家企业通过A级评审,32家企业通过B级评审,12家企业通过绩效引领性评审,2家企业通过绩效先进性评审,22家企业通过保障类企业评审。对全市3468家企业派驻帮扶人员现场帮扶,确保了我市企业达标排放、稳定生产,避免了“一刀切”和污染管控造成的停产现象发生。

二是监督分类指导——改。针对我市烟叶生产存在的燃煤污染环境问题,在解决了主城区实现“禁煤”和全域“双替代”的基础上,监督驻局加大行业污染防治指导力度。面对散煤烤烟对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开展烟叶烤房“电代煤”试点工作,推动烟叶烘烤绿色化、清洁化、标准化,初步探索了一条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保护多赢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烟炕“电代煤”改造1015座,其中襄城县950座、禹州市65座。通过“电代煤”改造,一座烟炕一个烤烟季可节省用煤6吨,按5549座烟炕全部完成改造,每年可减少煤炭使用量3.3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230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530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330吨。8月10日,全省烟叶烤房“电代煤”工作现场会在我市襄城县召开。

三是监督问题整改——拆。针对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违规设置限高杆,严重影响货物流通问题,监督驻局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全市共拆除违规设立在国道、省道上的限高杆3处,规范限高杆33处;拆除违规设立在农村公路上的限高杆49处、限宽墩37处,规范限高杆13处、限宽墩2处;拆除违规设立在城市道路上的限高杆1处,规范限高杆38处、限宽墩5处。

下一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监督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六稳”、“六保”要求,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助推污染防治高质量和经济发展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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