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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0-00190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0-10-21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9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0〕19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9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20年9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洛阳、三门峡、平顶山。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商丘、鹤壁、焦作。

  (二)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

  与2020年8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商丘、鹤壁、新乡。

  与2020年8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3名,由低到高依次为:平顶山、濮阳、安阳。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新乡卫滨区、新乡高新区、漯河舞阳县、新乡平原示范区、新乡封丘县、三门峡卢氏县、洛阳孟津县、平顶山郏县、信阳商城县、南阳方城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周口商水县、周口西华县、安阳汤阴县、濮阳范县、新乡红旗区、商丘虞城县、南阳官庄工区、南阳宛城区、濮阳台前县、濮阳华龙区。

  (二)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8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新乡高新区、新乡卫滨区、新乡红旗区、新乡平原示范区、新乡辉县市、漯河郾城区、濮阳开发区、新乡获嘉县、新乡牧野区、新乡长垣县。

  与8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10名,由低到高依次为:许昌长葛市、濮阳台前县、濮阳华龙区、南阳官庄工区、信阳固始县、安阳安阳县、平顶山石龙区、许昌开发区、洛阳伊川县、南阳宛城区。

  三、预警提示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警示:分别为:周口西华县、濮阳范县、南阳官庄工区、南阳宛城区、濮阳华龙区。

  2020年10月19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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