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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0-00179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0-09-30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向人民网回复河南省北湛河污染治理工作有关情况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0〕18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向人民网回复河南省北湛河污染治理工作有关情况的函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人民网《关于通报河南省北湛河污染采访情况的函》后,我厅高度重视,厅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各相关处室单位专题研究、深入排查、压实责任、抓紧整改、务求实效,给人民群众和人民网一个满意的交代。

  按照厅主要领导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分管厅领导召集厅有关处室、单位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9月22日至23日,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的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会同省水利厅牵头的省河长制办公室组成联合暗访调查组,由分管厅领导带队赴平顶山市、许昌市沿北湛河沿线进行了实地暗访调查,并于9月23日下午在平顶山市组织召开北湛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会,平顶山市政府、许昌市政府、相关县区,以及市、县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人民网记者采访情况和暗访调查情况,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北湛河水污染治理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任务、压实责任。9月29日下午,在河南省省长主持召开的全省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播放的专题片中,还专门通报了北湛河污染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北湛河水环境问题初步调查情况

  北湛河(又名东湛河)为北汝河支流,发源于平顶山市新华区薛庄乡马跑泉村西北的山岭,流经平顶山市卫东区、高新区、叶县及许昌市襄城县,在平顶山市叶县洪庄杨镇炼石店村汇入北汝河。北湛河为季节性河流,河道内天然径流少,主要来水为沿线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和企业排放废水,水体自净能力差。虽然经过一定的治理,但北湛河水质目前仍然较差,问题较多。

  经实地初步调查:北湛河上游沿线的平顶山市卫东区八矿生活区、申楼办事处、光华路办事处及附近村庄,由于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北湛河情况,水污染问题突出;河道内存在垃圾、秸秆堆放、内源污染情况,沿河在县区交界处发现有养殖场、洗煤场、洗沙场等,环境问题较多。

  许昌市襄城县存在沿河村庄部分生活污水排放至北湛河、洋湖渠情况;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内虽然已经建成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首山焦化等企业废水通过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但仍存在污水管网不完善,没有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存在环境隐患;洋湖渠部分河段长期没清淤,存在内源污染情况,水环境问题客观存在。

  二、北湛河水污染治理开展情况

  (一)平顶山市水污染治理开展情况

  近年来,平顶山市卫东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开展了北湛河上游综合整治工作。对北湛河上游实施截污工程,铺设了截污管线,将沿线污水引入平顶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北湛河上游水质有所改善。但由于资金等多种原因,中下游还没有进行综合治理。

  北湛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会后,平顶山市立即行动,由常务副市长带领相关县区、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对北湛河进行了详细现场调研,并召开了推进会,研究北湛河治理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积极行动,全面开展治理攻坚,共同形成推动北湛河水污染防治的有效合力。一要进一步查清污染源。二要组织河道“清四乱”行动,对沿岸垃圾秸秆、畜禽散养、“散乱污”企业等进行全面清理,尽快改善河道面貌。三要抓紧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治理方案,合理布局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做到标本兼治。

  (二)许昌市水污染治理开展情况

  近年来,许昌市襄城县政府不断加大北湛河支流洋湖渠污染治理力度。在洋湖渠上游建设了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沉淀池、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点等设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改善了洋湖渠水质。北湛河县级河长多次带领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对辖区内的北湛河及其支流洋湖渠徒步沿河排查和走访,绘制沿岸涉及企业及村庄的废水、污水分布图,针对洋湖渠水质提升问题,安排部署相关治理工作。

  北湛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会后,襄城县再次组织对沿河和产业聚集区排水管网进行了排查,并走访了周边村组干部和群众。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对北湛河襄城县河段和洋湖渠开展整治。一是由县生态环境、水利、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和属地乡镇等单位进一步排查各自职责范围内影响河道水质的隐患和问题,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县河长办建立整改台账并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二是由县水利部门负责制定洋湖渠清淤疏浚方案。三是由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北湛河襄城县河段和洋湖渠综合整治方案。目前,各单位正按照会议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三、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平顶山市设立了北湛河市级河长,以及县(区)、乡、村四级河长体系,许昌市襄城县设立了北湛河(含洋湖渠)县级河长、以及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了常态化巡河护河行动,统筹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河道污染治理等问题。但两市之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跨界污染治理协调及联防联控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水利厅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平顶山市政府、许昌市政府组织所属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北湛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会要求,加快北湛河水污染治理工作进度。

  一是提升站位,全面治理。督促平顶山市、许昌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要求,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下定决心,加大投入,克难攻坚,全面治理,尽快解决北湛河污染问题。二是全面巡河,深入排查。督促平顶山市、许昌市两市相关河长组织各级河长再次全面巡河,深入全面排查北湛河及支流洋湖渠沿岸存在的问题,建立清单,争取在2020年10月15日前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治、清理。三是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督促平顶山市、许昌市两市对工业企业不达标排放、违法排污等行为,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加强对环境风险的监管,查清有无企业偷排情况,并依法处理。四是制定方案,加快实施。督促平顶山市、许昌市两市在进一步排查的基础上,分别制定改善北湛河水质的综合方案,并加快实施。治污和生态修复两手发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从源头上治理。综合方案力争于2020年10月底前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省河长制办公室备案。五是加强协调,联防联控。由省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促两个市和相关县区之间,在2020年10月底左右由河长牵头,签订“联合巡河、联防联控”协议,并建立起会商、通报、巡河、联合执法、联合监测机制。六是落实责任,强化督办。督促平顶山市、许昌市各级河长、各级相关部门要履职尽责,抓好落实。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定期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省委生态环境督察办将重点关注,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列入省委省政府督察内容或开展专项督察。

  感谢人民网一直以来对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厅将及时通报有关进展情况,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定会把北湛河治理好。给沿河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给人民网一个满意的交代。

  2020年9月30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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