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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0-00177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0-09-2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8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0〕18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0年8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2020年8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函告如下:

  一、省辖市排名情况

  (一)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洛阳、三门峡、安阳。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新乡、商丘、鹤壁。

  (二)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

  与2020年7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安阳、平顶山、濮阳。与2020年7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3名,由低到高依次为:开封、济源、鹤壁。

  二、县(市、区)排名情况

  (一)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

  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信阳固始县、洛阳伊川县、信阳商城县、洛阳孟津县、驻马店泌阳县、南阳鸭河工区、洛阳宜阳县、平顶山鲁山县、许昌禹州市、信阳浉河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商丘夏邑县、商丘柘城县、商丘虞城县、新乡卫滨区、新乡辉县市、新乡获嘉县、新乡长垣县、新乡牧野区、新乡高新区、新乡红旗区。

  (二)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

  与7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新乡卫辉市、信阳商城县、焦作博爱县、许昌长葛市、新乡延津县、洛阳伊川县、信阳浉河区、信阳固始县、安阳内黄县、新乡经开区。

  与7月份环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幅度后10名,由低到高依次为:周口商水县、新乡牧野区、三门峡陕州区、濮阳开发区、新乡辉县市、新乡长垣县、新乡高新区、新乡获嘉县、新乡红旗区、新乡卫滨区。

  三、预警提示和公开通报批评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分别给予警示和公开通报批评:

  对本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及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给予警示。分别为:鹤壁市;商丘夏邑县、商丘柘城县、商丘虞城县、新乡卫滨区、新乡辉县市、新乡获嘉县、新乡长垣县、新乡牧野区。

  对连续两个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及排名后10名的县(市、区),且水质环比、同比均没有改善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分别为:商丘市、新乡市;新乡红旗区、新乡高新区。

  2020年9月25日

主办:水生态环境处                 督办:水生态环境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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