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省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40千吨/年石墨电极(焙烧)项目环境影响变更分析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项目变更后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减少,未加重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我厅决定退回该项目的环评文件,该项目变更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2020年9月 25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