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019〕5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改发〔2018〕2号)和《河南省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制度试点方案》(豫环文〔2018〕28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企业内部培训、专家评审及现场核实等程序,现将参与河南省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制度试点企业名单(第5批)和退出试点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
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单位:河南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0371-66309567;0371-66309568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号院
邮箱:hngfcentre@163.com
附件:1.参与河南省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制度试点企业名单(第5批).pdf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