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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0-00161 分类:
发布机构: 水生态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0-09-01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史灌河水质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20〕175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史灌河水质的函

信阳市人民政府:

  今年8月份,生态环境部对2020年上半年全国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全国共有10个省(区)16个断面水质呈恶化趋势,其中包括我省史灌河蒋集水文站。史灌河蒋集水文站水质目标为Ⅲ类,今年1-7月水质为Ⅳ类。

  近期,我厅组织对史灌河蒋集水文站水环境情况进行调研。发现一是监测断面上游300米处为夹河入史灌河口,其上游3个乡镇均未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所排污水直接影响史灌河水质;二是固始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及集污管网建设比较滞后,部分城区的生产、生活污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周小河,而后进入灌河;三是现有污水处理厂外排水的氮、磷浓度虽达标,但浓度值偏高,污水深度处理工艺方面还有待提高。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请你市高度重视史灌河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深入分析史灌河蒋集水文站目前存在的问题、症结,并立即制定精准、科学的整改措施,抓紧实施,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二是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各条河流环境风险点,切实防范水环境风险;三是督促落实“河长制”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在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的重要作用,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请将你市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水质改善情况,于2020年9月10日前报省生态环境厅。我厅将持续关注此事,并视水质改善情况,适时采取警示、约谈、曝光等措施,跟踪问效,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和重点环境问题整治不力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

  联 系 人:李 明

  联系电话:0371-66309146

  电子邮件:wfc113@163.com

  2020年8月31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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