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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来源:发布时间:2020-07-31 17:26打印页面

  根据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精神,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程。

  一是快速推进人事编制整体隶转。在摸清机构编制和人员底数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精神,将原县级环保行政事业机构在编人员整体转隶至市生态环境局,并于2019年12月15日顺利完成了机构挂牌,人事档案移交、机构编制台账新建等相关人事编制划转工作也相继完成。截至目前,完成县级生态环境分局行政、事业、工勤人员调入定资审批546人,接收管理县级生态环境分局领导班子档案47份。

  二是整合职能保障机制运转顺畅。整合职能全市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职能,组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其他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不再行使相关领域执法职责。整合市县两级原有执法队伍,在县级原有执法大队的基础上,组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立健全执法队伍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理顺职责分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执法大队大队长。

  三是紧盯关键确保改革平稳过渡。紧盯干部职工关切的“人员身份待遇”这个关键点,准确把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在划转执法人员时,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要求的人员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完全承担行政执法职责的执法机构,人员暂整体划转。对承担部分执法职责,划转部分人员的,由公务员、编制管理部门对相关人员是否符合划转条件进行认定。在人员待遇方面,印发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市级经费保障和资产划转配置工作方案》《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各县分局机关人员工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将县级生态环境系统人员工资待遇纳入市级财政保障,统一工资标准,确保环保机构人员上划后待遇一致。同时加快工资手续办理,最大限度缩短工资关系划转期间的工资“断档”时间,化解信访矛盾,改革期间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没有发生一起因工资待遇问题上访的事件。

  四是提升能力强化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377名符合执法资格人员,开展2020年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证换培训考试,通过考试人员将参加全市组织的考试;每季度开展一次环保法律知识讲座,在全局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每年组织各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全市行政处罚案卷互评互查,对办案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及时查缺补漏,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依法办案能力水平。利用半年时间,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300余名名工作人员,开展2020年执法大练兵活动,着重锻炼新入职人员、新转隶人员,在实战中不断锤炼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能力、发现问题能力和调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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