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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195号)要求,我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完成了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深刻吸取黑龙江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陕西汉达公司尾矿库泄露事件教训,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排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和生态环境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尾矿库企业按照《尾矿库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要求》开展自查,同时结合“一体化”执法检查,落实落细核查人、企业责任人、乡镇责任人、县级责任人,对各尾矿库存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各尾矿库的地理位置、运行情况和主要风险点。做到有工作方案,有具体安排,有排查问题清单、有整改措施、有工作记录、有实际效果,通过严格执法,确保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本次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省共派遣排查组142个,涉及工作人员400余人次,对标应急部门尾矿库清单,共排查尾矿库405个,其中在用库和停用库374个,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12个;在405个尾矿库中,涉及长江和黄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尾矿库的72个,涉及重要湖泊、水源地及跨省界、国界河流周边的尾矿库的3个,涉及铅锌矿、钼矿、锑矿尾矿库的101个。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责任,迅速部署排查工作
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组织编写了《关于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0〕29号),安排部署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明确要求涉尾矿库省辖市编制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把辖区内尾矿库数量、分布、污染防治情况和环境风险隐患摸排清楚,要逐库现场踏勘,采集信息,对标应急部门数据,建立 “一库一档”档案和尾矿库台账,对于环境风险突出的尾矿库,特别是位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河流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周边的尾矿库,要开展重点排查整治,督促尾矿库企业和当地政府消除环境隐患。
各省辖市高度重视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我省尾矿库主要分布在洛阳、三门峡地区,合计300座,占全省尾矿库总数的74.1%,洛阳市第一时间制定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高位推动排查工作,加强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尾矿库企业较多的栾川县制定了《栾川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栾川县出境水断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门峡市细化排查方案,结合“一体化”执法检查,坚持责任到人,采取落实落细核查人、企业责任人、乡镇责任人、县级责任人的方式,全面掌握各尾矿库的地理位置、运行情况和主要风险点,其他省辖市均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开展了细致的排查治理工作。
(二)提前谋划,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汛期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与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195号)和当地党委、政府有关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的工作部署,完善应急准备,进一步提高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辖区企业完善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预案培训;结合尾矿库实际,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和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第一时间上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认真核实研判,严格依程序和时限报告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问题发生。
三是积极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要求企业定期对应急装备物资进行维护、保养、更新,确保应急交通、通讯、监测、处置等设施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应急队伍随时能够拉得出、冲得上。
四是加强汛期水质监测。通过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工业污染源加强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异常,要迅速排查原因,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报告,科学处置。
(三)找准症结,狠抓问题整改
强化对存在问题的尾矿库整改,建立台账,对企业实行“一库一档”,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有效遏制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
本次排查共排查出有问题的尾矿库120座,主要问题一是尾矿库回水池、澄清池、事故池等环保设施使用不规范;二是事故池存在未及时清理,回水池、澄清池未定期清理等现象;三是尾矿库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写未按照《河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河南省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南(试行)的通知》进行编写,存在编写不规范、修订不及时及未按要求编写尾矿库突发环境预案等情况;四是尾矿库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五是个别企业存在对尾矿库24小时安排专职值班人员不到位现象;六是未制定环保设施运行巡查制度,缺少环保设施巡查记录及填写不规范现象。
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督促尾矿库企业消除环境隐患,落实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目前尾矿库回水池、澄清池、事故池未定期清理、尾矿库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个别企业尾矿库24小时安排专职值班人员不到位现象、未制定环保设施运行巡查制度等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部分尾矿设施不规范、地下水监测不到位、回水设施不正常的企业已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正在积极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发现我省尾矿库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因经济形势和开采进度影响,处于停产状态,对尾矿库的运行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工作实施难度大;二是尾矿库废水零排放与汛期安全排水存在矛盾;三是日常管理中,尾矿库环境风险方面的专家较少,基层执法人员技术力量相对薄弱。
针对本次排查出的问题,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督促企业尽快落实整改,加强跟踪检查和督查督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逾期没有完成环境隐患治理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尾矿库企业切实落实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编修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建立环境应急队伍、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预案培训等。
(二)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加强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互通、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加强尾矿库信息互通、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调配合,深化突发事件联防联控长效机制,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三)强化执法联动。与应急厅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环境和安全联合执法行动,严查尾矿库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对尾矿库企业监管,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附件 河南省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pdf
2020年7月15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