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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0-00125 分类: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发文日期: 2020-07-09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0〕144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23号建议的答复

高天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豁免饲料企业红色预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厅按照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持续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全省环境空气达到了近年来最好水平,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均为近5年来最好水平,尤其是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幅度高达71.8%,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年均浓度连续6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19年,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修订《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河南省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技术指南》和《河南省微涉气行业管控措施技术指南》,对包括饲料加工在内的10个我省重点行业,进一步完善管控措施,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内,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印发《关于优先保障民生重点企业加强重污染天气科学管控的通知》,对68家绩效分级A、B级企业、99家战略性和新兴产业企业、690家军工和涉外资外贸出口企业、653家民生保障类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采取强制减排措施,实施自主减排,既让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也让持续提标改造的企业看到希望,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同时,印发《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和《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积极开展绿色环保引领企业综合审核评定工作,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11项指标,评选全省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建立环保正向激励机制。2019年,全省综合评定40家绿色引领企业和119家绿色排行榜排名靠前企业,给予环保、经济激励政策,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2020年修订版),推进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包括饲料加工行业在内等12个行业的《河南省重污染天气机械加工等12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精细化管控措施,优化绩效先进性指标,对企业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运输方式、无组织管控、环境管理水平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切实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实效,提高企业环境治理能力。对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以及保障民生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尽量避免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感谢您的支持,欢迎继续关心监督环保工作。

  2020年7月6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李 方

  联系电话:0371-66309080;1513616960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郑州市人大,郑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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