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郑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避免对重点工程民生工程建设“一刀切”》的第123053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厅按照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持续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推动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全省环境空气达到了近年来最好水平,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均为近5年来最好水平,尤其是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幅度高达71.8%,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连续3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年均浓度连续6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各类建筑施工工程,在扬尘管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在秋冬季不利气象条件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长时间、大范围的频繁“停工”。2019年,对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扶贫易地搬迁项目和当地政府确定的785家重点民生保障工程,给于支持鼓励,在重污染预警期间不采取停工措施,严禁施工工程停工“一刀切”。对群众举报的具体问题,在注重抓好整改、举一反三的同时,不得简单扩大停工整治范围。对“散乱污”企业实施分类整治,该入园的入园,该改造的改造,该淘汰的淘汰,严禁“一关了之、以停代改、以罚代管”。
下一步,我厅将督促指导各地细化措施、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攻坚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2020年修订版),制定《河南省2020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实施细则》,对重大工程项目,需纳入保障类的,应当严格控制数量,并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治理措施,既让守法依规治理水平高的施工工地享受政策红利,也让持续提标改造的施工工地看到希望,从而推动污染治理水平整体升级,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的支持,欢迎继续关心监督环保工作。
2020年7月6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 李 方
联系电话:0371-66309080;1513616960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开封市政府,开封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