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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洛阳、鹤壁、焦作、许昌、三门峡市、兰考县人民政府: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作了周密部署。当前,包括我省许昌市在内的国家第一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即将取得阶段性成果,部分市县跟进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空前高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省“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省生态环境厅定于7月3日上午召开座谈会(地点:省生态环境厅1802会议室),邀请你市(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和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参加,共同研讨“无废城市”创建工作。
其中,请许昌市介绍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国家试点的经验和成果,请其他市(县)介绍自主创建“无废城市”的思路设想、特点优势、现实工作、下步打算和意见建议等,发言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
请于7月1日17时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发送至邮箱:hngfcentre@163.com。
联 系 人:陈耀宏
联系电话:0371-66309552 18837102299
联 系 人:吴玉忠
联系电话:0371-66309558 13838398034
2020年6月28日
抄送:郑州、洛阳、鹤壁、焦作、许昌、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兰考分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