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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组织开展“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大核查”“大整改”行动

来源:土壤处发布时间:2020-06-16 15:35打印页面

  为提高“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治成效,我省于6月份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核查与整改行动。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专题召开现场核查电视电话部署会,动员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对“十三五”期间已整治过的村庄进行逐一核查,做到不漏一村、应查尽查。目前,已完成现场核查和问题交办,正在进入整改阶段。全省共完成核查村庄约6800个,出动核查人员7000人次,交办问题3000多个(条),压实了各级各有关部门责任,有力推动了核查问题整改,为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质量成效,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重要支撑。

河南省组织开展“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大核查”“大整改”行动

  本次核查整改分为四个阶段:一是现场核查。由各省辖市及县(市、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采用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十三五”以来已整治村庄逐村进行核查,形成问题清单。二是问题交办。对核查汇总的问题,以省辖市人民政府或污染防治攻坚办的名义向县级人民政府交办,县级政府针对问题建立整改台账。三是整改落实。县(市、区)细化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对整改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四是抽查验收。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各地整改台账进行抽查,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地区,进行约谈警示,并限期重新整改。

河南省组织开展“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大核查”“大整改”行动

  力争到“十三五”期末,村庄整治目标达到四项指标:一是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饮用水源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建立围挡或围墙、防范水源环境风险等。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60%,2019年以后建成设施运行率不低于85%,2016-2018年建成设施运行率不低于75%。三是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村庄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有垃圾收运处置制度和基础设施(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基本没有垃圾乱堆现象。四是非规模养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0%,通过自建设施或委托第三方对粪污进行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无随意排放现象。通过核查整改,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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