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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市级验收工作

来源:污染源普查发布时间:2020-06-11 15:59打印页面

  为做好三门峡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市级验收工作,市普查办制定了《三门峡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市级验收方案》(三污普办〔2019〕14号),成立普查工作市级验收组,明确验收时间从2020年元月10日开始,2月5日前结束。2019年12月30日,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普查工作办主任、技术负责人举办验收工作培训,安排布置市级验收工作。

  市普查办从元月9日开始,依次完成开发区、湖滨区、示范区、陕州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元月15日三门峡降雪,高速封闭,国道结冰,验收工作暂时中断。元月20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市普查办主动承担“三无小区”防控执勤,在坚守疫情防控的同时,密切关注省普查办工作安排和部署,积极着手市级验收收尾工作和省级验收相关材料准备工作。3月9日~13日,市普查办先后完成卢氏县、灵宝市、渑池县、义马市普查工作验收。

三门峡市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市级验收工作

  验收会上,各县(市、区)普查办按照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工作特色四个方面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验收组认真查阅了各阶段相关资料和佐证材料,并对普查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记录完整性、普查数据纸质版和电子版相符性、以及“一企一档”佐证材料规范性进行了重点检查。

三门峡市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市级验收工作

  经验收组综合评估,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及时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和办公场所,按照国家、省、市普查办工作部署及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紧扣普查区域全覆盖、普查内容全覆盖、质量贯穿普查工作全过程主线,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各阶段普查工作任务。编写了普查数据分析报告、工作总结报告和自评估报告,完成了普查目标。同意各县(市、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验收。

三门峡市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市级验收工作

  3月17日,市普查办向各县(市、区)反馈了验收意见和整改要求。同时督促普查文件资料分类、档案整理工作加快推进。4月13日完成《三门峡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市级)验收报告》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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