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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市级验收工作

来源:污染源普查发布时间:2020-06-11 15:53打印页面

  根据《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省级验收方案的通知》(豫污普办〔2019〕7号)、《濮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市级验收方案的通知》(濮污普办〔2019〕12号)等文件要求,濮阳市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市普查办联合农业农村局分为2个验收组,抽调12名技术人员,分别由市普查工作办主任蔡存现、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科长王宏伟任组长对各县(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2020年1月14日,市普查办对验收工作人员统一进行了市级验收工作培训。15日,各验收组分赴五县四区,开展验收工作。按照国家《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的通知》(国污普〔2019〕9号)要求,验收组采用查阅普查工作过程佐证资料为主,听取汇报、座谈讨论为辅的方式进行验收。对各县(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和全面普查等工作完成情况和验收自评估开展、普查数据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编制、文件资料分类和整理、普查领导小组审议普查数据等普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同时对各县(区)档案整理工作进行点评。

  1 月 17 日,各验收组均完成了普查工作验收任务,并在当地指出各县(区)存在的问题,给出了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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