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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十个县区顺利通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市级验收

来源:污染源普查发布时间:2020-06-11 15:52打印页面

  为做好我市普查验收工作,根据《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省级验收方案的通知》(豫污普办〔2019〕7号)、《关于印发开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市级验收方案的通知》(汴污普办〔2019〕16号)要求,2020年1月10日-1月19日,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张传虎主任带队对市四县六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各县区主管普查工作的局长、普查办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验收工作。

开封市十个县区顺利通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市级验收

  验收工作会上,各县区普查办主任首先做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汇报,从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数据审核、质量核查、数据汇总、普查成果以及工作特色等方面对本辖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展示汇报。

  按照验收会议流程,验收组紧接着根据各县区提供的普查佐证材料对本辖区普查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对照《开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表》进行了打分;并根据资料审查情况进行了会议质询,县区普查办或第三方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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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验收组组长张传虎主任做了总结发言,总结了每个县区的验收工作,对验收优秀的县区所取得工作成绩表示了认可,针对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验收会结束后,我市陆续对10个县区出具了验收报告,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我市10个县区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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