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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0-00065 分类:
发布机构: 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发文日期: 2020-06-11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0〕80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0号建议的答复

王贺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无废城市”建设筹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情况

  2018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部署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4月30日筛选确定了“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并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指导试点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二、我省“无废城市”创建情况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强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省生态环境厅认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于2019年1月向生态环境部推荐许昌、洛阳、鹤壁3个城市申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并邀请生态环境部相关专家对许昌市进行调研。最终,许昌市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为确保许昌市顺利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明确由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固化中心)负责协调“无废城市”创建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当前,我省各地都十分关注“无废城市”建设,郑州、焦作、濮阳等地均表达出强烈意愿,尤其是三门峡市和兰考县决定在我省先行先试,已将创建“无废城市”工作列为2020年度重点工作,并积极寻求省生态环境厅在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今年4月3日,省固化中心主任郭春霞应邀参加三门峡市“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座谈会,就如何搞好“无废城市”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4月22日至24日,中国科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员陈扬、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主任孙宁以及省固化中心主任郭春霞等一行8人赴三门峡市调研固废综合利用处置工作,对“无废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指导。专家组认为:三门峡市作为资源型城市,已面临资源即将枯竭、急需转型的发展瓶颈问题,通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动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转变,引入市场机制发展固废产业、应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绿色发展产业,形成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4月26日至27日,专家组对兰考县“无废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调研。专家组认为:兰考县通过做实国家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基地,以产业为引领,以项目为支撑,形成独具特色、高附加值的环保再生区域利用体系,获得了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资源利用示范县、农村能源革命建设试点县等荣誉,具备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等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能力,在“无废城市”创建方面有着一定基础。

  三、下步打算

  鉴于我省许昌市已经列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三门峡市和兰考县正在积极筹划“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其他各地也意愿强烈。省生态环境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当前,省生态环境厅已明确由省固化中心牵头负责“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并联系国家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我省“无废城市”建设进行调研指导,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基础工作。下一步,我省将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要求和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进展情况,继续加强对“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筹划创建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力度,我们正在积极筹划,参照国家试点方案,借鉴兄弟省先进经验,梳理许昌市试点情况,提出我省开展“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河南建设的重要载体,持续推动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三是开展帮扶指导。在持续做好对许昌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跟踪指导的同时,重点加强对三门峡市和兰考县“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帮扶。由省固化中心协助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对接,学习借鉴已列入国家试点城市的先进经验和理念,组织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实施路径精准、指标设计科学、项目编排合理。

  四是严密组织实施。《“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要与国家“无废城市”专家团队和其他试点市建立起沟通协调机制,为领导决策和项目落地提供支持。同时,根据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进展情况,积极协调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在人才、项目、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研究出台配套政策,确保我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6月9日

  联系单位: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管理中心 吴玉忠

  联系电话:(0371)-66309558;13838398034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郑州市人大,郑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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