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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黄金企业绿色矿山冶炼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结合工作分工,就具体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抓紧推动职能转变,按照生态系统完整性原则,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为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行业监督管理和绿色建设,我厅立足本职、积极作为:一是推动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各地以“三区两线”为重点,推动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建成100个绿色矿山。二是支持编制《河南省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及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露天矿山整合布局方案》,配合制订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积极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关小上大”、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三是将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纳入“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绿色发展服务活动,组织专家团队驻点指导、把脉问诊,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提供科技支持和决策建议。四是配合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配合推动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工作,打击沿黄、沿淮各自然保护区违法采砂行为。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自然资源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协同配合的机制已初步形成,自然保护区矿权退出工作初显成效,沿黄、沿淮各自然保护区违法采砂行为得到基本遏制。
受历史原因影响和空气环境质量限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仍将持续存在。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将按照加强环境监管和加强指导服务并重的原则,持续宣传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科学精准治污,以绿色矿山建设为载体,与自然资源部门协同作战,推动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工作同提高、同推进。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也欢迎您继续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0年6月5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曹琼辉
联系电话:0371-66309106;15003834081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