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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2020〕7号)要求,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中涉及省生态环境厅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各责任处室(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抓好任务落实,并于每月25前向厅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2月25日前向厅办公室报送全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由厅办公室汇总形成报告后,按要求报送省政府。
附件 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中涉及省生态环境厅工作任务职责分工表.pdf
2020年2月14日
主办:办公室 督办:办公室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