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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0-00039 分类:
发布机构: 攻坚办土部 发文日期: 2020-05-29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0〕59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

徐二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旅游区农家乐联片区域和乡镇地建设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薄弱,面临着整体覆盖率不高,建设资金严重缺乏,运维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部分地区,特别是部分乡村旅游集中、农家乐联片地区没有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导致生活污水直排环境,对乡村生态环境和旅游经济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针对以上问题,经认真调查研究,主要采取以下推进措施:

  一、完善政策制度。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联合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豫农领办文(2020)4号),同时会同省农办印发了《河南省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豫环文(2020)33号),对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任务、重点治理区域、治理模式及技术、组织领导等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全省各地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遵循和指导。力争2020年底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左右,郑州市、焦作市、新乡市等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的现象得的初步遏制。

  二、加强资金保障。指导各市县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重点,积极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金融机构立足自身优势和风险偏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吸引各方人士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形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落实捐赠减免税政策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三、梯次推进治理。指导各地在摸清农村污水治理现状底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经济有效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技术,杜绝简单照搬城镇处理模式和“一刀切”。在力争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目标的前提下,优先治理黄河流域市县、风景名胜区及农家乐较为集中区域的村庄。促进尾水循环利用,根据我省缺水的实际,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渔业生产等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符合标准要求前提下,尾水用于农田灌溉、渔业生产、生态修复、景观用水等。鼓励农户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施处理后污水就地回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的理念,针对乡村旅游发达、农家乐集中的区域,重点宣传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并纳入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旅游区和乡镇地污水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20年5月27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申国彦

  联系电话:0371-66309522;8037188796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人大选任联工委,省政府督查室,平顶山市人大,平顶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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