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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0-00037 分类:
发布机构: 攻坚办土部 发文日期: 2020-05-29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850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豫环函〔2020〕57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850号提案的答复

赵学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您的提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顺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势和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事关人居环境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事关生态文明和美丽河南建设。我省印发了《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豫政〔2017〕13号)、《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政〔2018〕30号),2018年2月在全国率先打响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近两年多的攻坚战,目前全省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完善,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19年我省粮食质量取得近年来最好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分管农业副省长为组长的耕地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建8个省直部门联合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目标考核。细化13个厅(局)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实施联动监管。设立省级土壤污染专项资金,两年来投入1.35亿元支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在建设用地管理上,创新规划比对管理,将污染地块信息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管理,从规划源头防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环境风险。在农用地管理上,推进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安全利用措施,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在先行先试上,建设洛阳、新乡、驻马店三市省级先行区,积极探索农用地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为农用地安全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三、管控土壤环境风险。高质量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和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省158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一图一表”分类管理清单;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等7个专项整治行动;组织10部门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协同监测、信息共享、农用地预警三项机制。

  关于您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发挥好对土壤环境的统一监管职能,配合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等污染防治成员单位,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一、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组织各部门和地市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要求,履行好各主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省、市、县要上下结合、横向联动,真正形成联动监管、齐抓共管、多方发力的良好局面。积极推进出台《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夯实各部门和各级政府责任,细化明确政府、部门、企业的职责和法律义务,推动全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主责、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净土行动扎实有效,确保国家粮食核心区粮食安全和全省人居环境安全。目前正在进行司法审核环节。

  二、严格土壤环境监管。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依据土壤违法行为的特点,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和案例教学,提升执法能力。通过信息公开、完善参与程序、征求公众意见、受理公众举报、提起公益诉讼等,鼓励支持公众参与到土壤污染防治中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加大对土壤污染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曝光一批违法案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污染者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利用多种手段,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的环境保护宣传和培训内容。

  四、拓宽资金保障渠道。督导各级财政要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资金主要用于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污染企业源头预防、监管能力建设、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通过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积极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发放绿色信贷的力度。支持银行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对绿色信贷资产实行证券化。省财政厅将组织设立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基金。

  尊敬的赵学庆委员,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也请您对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2020年5月27日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 刘书强

  联系电话:0371-66309526;13598013567

  邮 编:450046

  抄 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政府、郑州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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