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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0320-01-2020-00035 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文日期: 2020-05-2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撤回河南光宇矿业有限公司蔡家锂矿采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
文  号: 豫环办函〔2020〕3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撤回河南光宇矿业有限公司蔡家锂矿采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复函

河南光宇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撤回〈河南光宇矿业有限公司蔡家锂矿采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撤回蔡家锂矿采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你公司应进一步核实地下水等级、矿井涌水源强及排放去向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书相关内容。

  报告书修改完善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特此函复。

  2020年5月9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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