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区 > 拟批准公示 > 环评

关于2020年01月21日拟对焦作同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工业电子辐照加速器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时间:2020-01-21 08:58打印页面


关于2020年01月21日拟对焦作同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工业电子辐照加速器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公示期为2020年01月21日-2020年02月03日。

电话:0371-66309126

传真:0371-66309125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学理路10号(邮编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焦作同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工业电子辐照加速器应用项目

沁阳市沁南产业园未来路1号

焦作同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1.种类和范围:使用类射线装置。

2.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在沁阳市沁南产业园未来路1号新建一间辐照加工车间,辐照室位于辐照加工车间北侧区域,为二层建筑,一层为辐照厅,二层为加速器厅。建设单位拟购Ⅱ类射线装置工业用电子加速器1台(能量2.5MeV)主要用于电气产品的辐照加工改性。

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一)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二)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XXX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
企业服务日
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