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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20-00113 分类: 环境管理政务信息\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20-01-20
名  称: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服务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文  号: 豫环党[2020]13号 有 效 性: 生效

中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服务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服务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特制订本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联系服务人民政协工作的自觉性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联系服务好人民政协工作,对于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建设美丽河南,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直以来,省政协及全省各级政协,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专题研究、督导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有力助推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联系服务政协工作的自觉性,主动加强同政协的联系与配合,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积极服务人民政协履行好各项职能,不断改进工作,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与人民政协工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新局面。

二、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和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报告工作,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特别是要用好生态环保观察员制度,注重从政协委员中选聘生态环保观察员,主动邀请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拟作出的重大决策、全省生态环保政策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反映社会各界生态环保方面的利益诉求,发现和推荐生态环保方面典型,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不同时期中心工作的需要,通过接受民主评议、邀请政协委员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向政协委员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重要情况。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要视情况邀请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指导;召开的专业会议,要视情况邀请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组织的督察、检查、调研等活动,要视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印发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重要信息、简报资料等,要按需要抄送政协办公厅(室)或有关专门委员会。

三、主动配合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就国家和地方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要求,在作出决策之前,要主动通过政协的各种会议及专题调研、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协商;在决策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与政协进行协商。要加强与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出台重要工作措施时,应主动征询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在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标准、技术规范时,积极邀请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或政协委员参与调研、论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政协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将协商的有关材料报送政协。政协召开的有关协商会议,生态环境部门有关领导及人员要积极参加,通报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要重视协商意见的批办、督办和反馈工作,对政协书面提出的协商意见,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办理,并将采纳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协反馈。

四、积极服务人民政协参政议

政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支持政协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局性、前瞻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考察等活动,认真听取和采纳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咨询、听证、论证,或进行联合调研。要加强与政协的联系和沟通,定期向政协通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就一些重大问题作专题汇报,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系统政协委员的联系服务工作,通过建立网络活动平台、设立政协委员活动室、开辟政协委员风采专栏等形式,为政协委员提供交流展示平台、日常活动场所。

五、切实抓好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政协提案办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程序,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对于生态环境部门承办的政协提案,要认真分解,明确承办部门、办理期限和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必要时可邀请提案人参与办理,按要求及时给予正式答复。对重点提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批阅、亲自研究、亲自推动、亲自督办,确保办理效果。省厅建立厅级领导领办政协提案制度,各级生态生态环境部门也要建立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领办政协提案,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六、重视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要善于通过政协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了解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愿望和要求,不断密切生态环境部门与各界群众的联系。要建立完善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的收集、办理和反馈的渠道,定期向政协及政协委员了解有关情况,及时研究处理。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联系服务政协工作进行牵头抓总,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联系服务政协工作,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口做好联系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成果运用,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做到登记办理、积极采纳、分类吸收;要加强系统联动,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联系服务政协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联系服务政协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2020年1月17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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