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化,进一步加强涉生态环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豫活动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涉生态环境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生态环境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王仲田
副组长:王喜云 杨继成 师 伟 焦 飞 王朝军
李验胜 薛崇林 李维群 马书勇 许 兵
成 员:王祥国 王 滔 王 莹 蔡松涛 王红卫
曾 刚 党 鑫 魏金春 陶 冶 刘一凡
李 莉 郭军海 邵丰收 韩晓晗 郜国玉
丁晓阳 赵 杰 于 莉 江振山 邹志悝
胡俊红 李国敏 黄 原 张 军 杜学文
焦万益 郭春霞 张林玉 楚彦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标准处。
二、涉生态环境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 任:王朝军(兼)
副主任:魏金春 刘一凡 李 莉 郭军海 邵丰收
韩晓晗 郜国玉
成 员:季荣辉 赵亮亮 褚 伟 贺 玮 杜庆海
马勇光 李岐杰 吴 建
三、工作职责
(一)协调小组职责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豫开展生态环境活动管理工作;
2. 全面掌握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情况,汇总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协调、指导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豫开展生态环境活动的依法监管、服务和处置工作,督促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完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制度;
4.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做好我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中的对外、宣传引导和舆论应对工作;
5. 向省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提出相关管理工作建议;
6. 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1. 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有关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省活动的管理,依法监督管理业务主管领域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
2. 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业务主管领域合法开展活动的引导,完善管理措施。
2019年12月28日
主办:科技标准处 督办:科技标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