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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时间:2019-12-31 08:37打印页面


关于2019年12月31日拟对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厅辐射环境管理处。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6日。

电话:0371-66309126

传真:0371-66309125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学理路10号(邮编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核技术应用项目

郑东院区(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和北环路交叉口西南角)、 河医院区(位于二七区建设东路)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①拟将郑东院区6号楼2楼原有粒籽植入病房区域改建为一个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场所内容包括:使用131I放射性核素进行甲亢及甲癌治疗,拟设9间甲癌病房;使用177Lu放射性核素治疗神经内分泌癌及前列腺癌,拟设4间177Lu病房。配套改建的有自动分装室、给药室、废物间、注射室、被服间、配餐室等。

②拟在河医院区12号楼1楼急诊科建设DSA机房、增加使用1台DSA开展介入诊疗工作。

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400万元。


(一)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二)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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