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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9-03149 分类: 环境管理政务信息\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12-20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给予王东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
文  号: 豫环文[2019]234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给予王东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

王东,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河南省商水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3月任省环境保护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2018年10月25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更名为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经省纪委监委指定,安阳市纪委监委对王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经查,王东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套取现金和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过路费共计52373.24元。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价值8.8万元。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三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1.8万元,涉嫌受贿犯罪。

安阳市纪委建议给予王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省纪委同意该处理建议。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处分违纪党员的批准权限和组织关系,2019年12月9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经研究决定给予王东开除公职处分。

本处分决定自2019年12月9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依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2019年12月16日

主办:人事处                                     督办:人事处

抄送: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安阳市纪委。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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