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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9-02981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自然生态保护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11-19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19年枯水期水污染防治及应急应对工作的函
文  号: 豫环函[2019]247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19年枯水期水污染防治及应急应对工作的函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目前,我省已进入枯水期,河道流量大幅度减少,水体自净能力急剧下降,水环境质量安全稳定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为保障枯水期全省水环境安全,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水污染事件,认真做好枯水期有关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请各地要充分认识枯水期水污染防治及应急应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把抓好枯水期水污染防治、防范跨界水污染事件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加强研判、提前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二、密切关注水环境质量。请各地加强水质预警预报,视当地情况,可在重要敏感河段、重要湖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增设监测断面,加大监测频次,密切关注辖区内各河流水文、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和舆情研判,一旦发现水质呈现恶化趋势,要及时分析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

三、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工业集聚区、涉水工业企业、尾矿库和畜禽养殖场等涉水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强化对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及其在线监控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设施正常稳定有效运行;加大重点排污单位及偏远地区河流、湖库的日常巡查、抽查、暗查频次,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做好水污染联防联控。请各地进一步完善水污染联防联控部门协作机制,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濮阳、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南阳等6个位于省界的省辖市,要加强同下游省份城市和流域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建立上下游间的工作协作机制,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河流水文、水质等信息。

五、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各地要加强枯水期的环境应急值守、应急准备工作,做到值班人员在位值守,备勤人员通讯畅通,随叫随到。同时,提前做好应急交通、通讯、监测、处置等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维护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队伍随时拉得出、冲得上。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各地要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妥善开展应急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2019年11月15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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