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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9-02830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10-24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退回三门峡锦江博大矿业有限公司柿树沟铝土矿45万t/a铝土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文  号: 豫环办函[2019]34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退回三门峡锦江博大矿业有限公司柿树沟铝土矿45万t/a铝土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三门峡锦江博大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三门峡锦江博大矿业有限公司柿树沟铝土矿45万吨/年铝土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项目距离黄河及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较近,应结合目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 项目部分矿井涌水经自建输水管道送至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鉴于矿井涌水连续产生的特性,应进一步分析该措施的长期稳定性及可靠性。

据此,我厅决定暂缓审批并退回该项目《报告书》。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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