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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9-02861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10-18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退回洛阳栾川钼业集团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文  号: 豫环办函〔2019〕32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退回洛阳栾川钼业集团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洛阳栾川钼业集团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报告书》存在环境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点情况调查不清楚、搬迁文件不完善等问题,据此,我厅决定退回该项目的环评文件。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栾川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监督管理,对于该项目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查处。

20191015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10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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