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柿槟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向江西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济源柿槟实业有限公司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意见的复函》(赣环固转函〔2019〕612号),现批复如下:
我厅不同意你公司产生的阳极泥(321-019-48)200吨转移至江西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处置(利用)。
此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联 系 人:周志力
联系电话:0371—66309253(兼传真)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邮 编:450004
2019年9月24日
抄送:江西省省生态环境厅、济源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9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