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185040/2019-02848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应急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07-29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豫环办[2019]137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认真汲取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7.19”爆炸事故教训,迅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省环境安全形势稳定,现就我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今年以来,全国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环境遭到严重损害,教训惨重。7月19日,河南省煤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义马气化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给我省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今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各地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警觉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把环境安全管理抓紧、抓实、抓细,确保全省环境安全。

二、加强环境监管,确保责任落实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危险化学品、尾矿库、头顶库、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辐射源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和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等的排查监管,加密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工作实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从严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隐患清除彻底。要指导企业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完善风险防控设施,修编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夯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确保环境风险查于未萌,止于未发,万无一失。

三、强化联防联控,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各地要积极协调水利、住建、农业等部门,全面排查闸前、沟渠、坑塘等所有水体,以及雨水管网积存的污水,对超标的要及时处置,防止汛期进入河流;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要根据河流水质情况,科学、合理调控闸前蓄水量和下泄流量,避免出现污水聚集闸前或闸前超标污水集中下泄。同时,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及时互通雨情、水文、水质、生产安全等信息,全面掌握河流及周边生态安全状况。濮阳、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南阳、永城、新蔡、长垣、鹿邑、固始等11个位于省界的市、县,要加强同下游省份城市和流域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随时沟通情况,视情启动应急会商,联防联控,严防跨界污染。

四、加强应急值守,扎实做好应急准备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做到“3个明确”:值守人员明确、值班时间明确、责任明确;“4个到位”:带班领导到位、值班人员到位、车辆到位、装备设备到位。要坚持“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的原则,时刻保持应急人员、车辆、通讯、设备仪器处于临战状态,做到人员在岗、措施到位、设备齐全、通讯畅通,做好随时处置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

五、及时启动响应,妥善有效应对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地要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向政府提出发布信息建议、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应对工作。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作用,妥善应对、精准施策,最大限度降低或消除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环保问题纠纷

要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访渠道,对群众反映投诉的环境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及时化解矛盾,对不能解决和举报人不满意的信访案件要耐心做好工作,确保不拖不压不漏,防止群体性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切实抓好安全保密工作,逐级建立岗位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和普通密码季度自查,组织开展保密培训,确保不发生保密安全问题。

2019年7月29日

主办:环境应急管理处                     督办:环境应急管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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