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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生态环境标准是评价环境质量优劣程度和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好坏程度的尺度,也是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环境管理、监督执法的重要基础依据。为深入推进我省生态环境工作,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河南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标准在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拟开展2020—2023年河南省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强制性、推荐性)项目(以下简称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项目管理
省生态环境厅科技标准处为全省标准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标准项目的申报、立项、下达、监督实施等全过程管理,对确定立项的标准项目统一向省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报批。
二、标准项目申报要求
标准项目申报应与国家、我省标准体系相互衔接,充分考虑协调性、系统性、科学性、完整性(如:制定某行业标准时,该行业污染物包含水、气,所制定的标准应包含水、气等控制要求)。
省生态环境厅各处室(单位)申报全省范围内实施的标准项目。省辖市生态环境局申报所在辖区内实施的标准项目。
标准项目申报需填写《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表》(附件1)。省辖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标准项目申报,并填写《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附件1、2可在邮箱hnhbbz2019@163.com下载,密码66309082)。
三、标准项目申报范围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中需制定的标准项目。
(二)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适应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需制定的标准项目。
(三) 完善日常环境保护执法、管理需制定的标准项目。
(四)配合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需制定的标准项目。
(五) 标准实施5年或实施未满5年,根据经济、社会、治理技术、环境管理发展需修订的标准项目。
(六)需进行评估的标准项目。
四、标准项目确定、下达
专家组对标准项目制定、修订、评估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标准项目,根据标准项目制定经费情况,下达标准项目制定计划。
五、标准项目制定经费
全省范围实施的标准项目由省生态环境厅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申请制定经费。省辖市辖区内实施的标准项目由申报单位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申请经费。
六、申报时间
标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
七、联系方式
省生态环境厅科技标准处
联系人:季荣辉 赵亮亮
电 话:0371—66309082
邮 箱:hnhbbz@163.com
附件:1. 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表.pdf
2019年7月25日
主办:科技标准处 督办:科技标准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