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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5185040/2019-02815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发文日期: 2019-07-09
名  称: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赵口引黄灌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  号: 豫环审[2019]46号 有 效 性: 生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赵口引黄灌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赵口引黄灌区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000005184566C)报送的由河南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省赵口引黄灌区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落实工程节水灌溉措施,尽量减少工程取水量,取水位置和取水量严格执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黄许可决〔2019〕35号)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受水区域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切实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施工和运营期废(污)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

2.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优化施工线路,限制施工范围,规范施工行为,采取分时、分区施工方式,尽量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伤害及对其重要生境的扰动; 优化弃土(渣)场布置,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施工营地;施工前,做好施工场地表土剥离并妥善堆存;施工过程中,采取工程、植物和临时防护等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

3.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等措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管理要求,对施工期产生扬尘的部位采取覆盖、围档、洒水、运输车辆密闭及冲洗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生活垃圾、清淤污泥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废机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地表水环境、噪声等进行监测。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土地、水土保持、移民、水资源管理等要求以有关部门意见为准。

2019年7月9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郑州、开封、周口、商丘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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